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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基金会对项目资助的衡量标准是什么?
本会在评审确定资助项目时,除关注该项目必须符合基本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外,还特别关注具有以下特点的项目:一是能体现导向引领作用,反映北京作为文化中心的追求和理念,反映时代精神、城市精神和中华文化之魂的项目;二是具有较高思想、文化内涵,艺术质量上乘,能体现文化创新和自主原创性的项目;三是具有公益性,文化受众面广、公众参与度高,能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项目。这些内容,在本会的《项目资助实施办法》和各个《项目资助实施细则》中已有明确条款。
2.基金会对资助项目如何进行评估和督查?
本会对资助项目,均实行项目签约、项目评估和项目审计。项目获得资助后,申报者须与本会签订《项目资助协议》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并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,履行职责,实施项目,定期向本会提交《项目进度报告表》;项目完成后,提交《项目成果报告书》和《资助项目经费决算汇总表》。
本会对资助项目,从项目整体质量和资金使用两方面进行督查、评估和审计,并对申报者建立诚信档案。项目实施过程中,如果在资助资金使用、项目资金筹集和项目进展等方面发生变化,申报者应及时告知本会。一旦发现申报者有违约行为,本会将采取暂缓拨款、终止拨款、撤销资助,直至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等相应措施。今年,本会还将成立资助项目监审办公室,以进一步加强对资助项目的监管力度。
3.基金会的项目资助评审机制有哪些特点?
本会项目资助实行项目评审制度,对基本符合申报条件、通过资格认定的项目,采取专家评审委员会和审定委员会评议、审定两级评审制。
为提高评审质量,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:(1)设立专家评委库。该库中拥有一批精通相关文化艺术门类、具有较高学术地位的专家评委人选、熟悉文化艺术、具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文化行政管理人员人选以及熟悉观众、读者和文化市场,在项目经营、管理和财务等方面富有见识的行家和专家。(2)按项目评审组进行评审。评审时,通过随机抽取专家评委库中的人选,按不同的艺术门类组成美术、文博、群众文化等各个项目评审组,分别对相关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并通过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。(3)严格执行回避制度。专家评委遇到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申报项目时,本人必须回避。(4)提高评审、资助项目的透明度。本会对经过评审、审定和批准的资助项目实行公开,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4.在项目申报中有哪些问题应引起申报者的注意?
(1)有多家单位参与项目的申报主体问题。《项目资助实施细则》中明确:这类项目须经各参与合作单位在《项目资助申报表》上盖章同意,再由主办单位或主要出资单位申报。
(2)项目策划问题。一定要重视项目策划,策划书不能过于简单,应具有可行性分析和项目要素内容,如项目立项的宗旨选题、策划创意、内容简介、实施步骤、经营宣传、资金投入等相关内容。
(3)经费预算问题。项目经费投入预算务必真实、详细,务必如实填写资金筹集和预计收入等情况。如存在隐瞒实情、诚信缺失等现象,将会直接影响到该项目的诚信度和是否予以资助等问题。
5.基金会下设的一些专项基金是否同步接受项目申报?
目前本会下设的专项基金主要有:和谐社区专项基金、宋庄当代文化专项基金。这两个专项基金都隶属于本会,但开展项目资助工作时具有相对独立性。凡涉及到社区群众文化方面的项目,按和谐社区专项基金的有关条例进行申报;涉及到美术、文博方面的项目,按宋庄当代文化专项基金的有关条例进行申报。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所属类别,分别向有关方面申报项目资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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